法律分析:
去医院相关监管部门补办或者卫健委咨询。
法律依据:
《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民捐献的身故后尸体器官(以下简称捐献器官)的获取与分配。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的监督管理与协调工作。
县级以上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