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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带哪些东西

2024-07-28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带的材料包括: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

(3)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4)离婚起诉状;

(5)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6)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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