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巩固2019—2019年度绿色社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社区环境质量和建设水平,根据云南省省级"绿色社区"及**市市级"绿色社区"的考评标准要求,结合东门社区实际,在县委政府、环保局、建设局,卫生局的统一安排下,结合东门社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绿色社区"创建年度工作计划。
一、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结合"三项"整治,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为目标,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二、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环境管理方面
1、创建领导机构,社区分管领导抓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并有专人具体负责。
2、建有完整的环保档案、资料。
3、编写具体的绿色社区创建及发展计划和创建工作总结。
4、成立一支环卫工人队伍,能经常性地开展环卫工作,并在社区内设置环境监督员。
5、制订绿色社区公民行为规范,提高居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素质。
6、落实绿色社区环保活动的经费。
(二)、环境建设方面
1、尽可能杜绝噪声扰民现象,力争经治理使社区内固定噪声源达到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在小区内设置
禁鸣标志,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号。
2、争取社区内的餐饮业全部使用清洁能源,油烟净化器和污水隔油池建造率100%。
3、新建小区绿地面积达35%以上,改建、扩建小区绿地面积达25%以上,无侵占绿地现象。
4、社区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安全收集并处置废日关灯管等危险废品;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5、设立社区居民休闲、娱乐、健身的产所及器械设施。
6、力争社区污染源达标排放,居民对绿色社区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三)环境宣传方面
1、设立环境宣传橱窗、宣传栏、警示牌、管理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摆放环境报刊和环境书籍。
2、社区每年开展3次环保科普知识培训讲座。
3、社区居民对保护七彩云南和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四)环境行为方面
1、能组织调解环境污染矛盾纠纷。
2、积极推广居民使用新型节水、节电、节能技术以及绿色无氟冰箱等绿色产品。
3、提倡居民使用购物袋、无磷洗衣粉、拒绝白色污染和一次性餐具,倡导绿色消费生活。
4、引导居民关心社区环境建设与管理,爱护社区内的绿地、树木和绿化设施。
5、培养居民不放养家禽、不乱倒乱扔垃圾等环保行为习惯。
三、创建"绿色环保社区"活动具体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阶段:5月31日前完成。成立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0日前完成。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对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或上报县七彩办(县环保局法规宣传科办公室),统一研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三)自查申请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社区自查合格后,向县七彩办(县环保局法规宣传科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30日前完成。县七彩办(县环保局法规宣教科办公室)检查组通过检查档案、现场抽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创建"绿色社区"活动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社区一是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加强领导,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创建标准和时间表,使创建工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三是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交流,并将创建活动信息及时上报县七彩办(县环保局法规宣教科办公室),以保证"绿色社区"创建工作顺利有序的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