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语言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是根据语言教育的任务和幼儿的年龄特点及语言发展的规律提出的,在《幼儿园教育纲要》中对小班的语言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内容:
一、听懂和学说普通话,学习正确的发音,培养他们逐步正确发出感到困难和容易发错的音。
二、丰富语汇,学习运用能理解的常用词,主要是名词、动词、人称代词和形容词等。
三、学会同成人或同伴讲话,愿意和别人交谈,能用简短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请求和愿望。
四、逐步学会用单句讲出图片的主要内容。
五、喜欢听老师讲述故事和朗诵儿歌,初步懂得作品的主要内容,记住八至十首儿歌。在教师的帮助下,学习复述一、二个简短的故事。
由于幼儿语言发展是能听懂语言意义向应用语言讲行交际发展,但在理解语言时往往受直接经验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幼儿期是掌握语言的关键时期。所以,在教学时要采用多种教学手段。
1、通过语音示范教幼儿学习掌握正确的发音,采用直接示范和示范讲解相结合。
2、要引导幼儿多次重复某一言语的发音使这一发音得以巩固。
3、正音4、通过发音儿歌的教学使幼儿练习一些较困难的发音或相似字音5、通过拟声故事,带领幼儿进行发音练习。
由于幼儿的思维具有形象性特点,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采用大量的教具,动作、表情、来帮助幼儿理解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