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的对象是共同财产,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属于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但是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产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体规则如下:
首先,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其次,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其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条,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基本养老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纳部分及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