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已失效,由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虚假意思表示: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虚假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进行意思表示时,根本就没有受约束的意图,即行为人故意使意思表示与其内心意志不符。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