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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的注销问题

2024-07-16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离婚后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一定程序办理,不会自动注销。首先,要取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其次,到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持相关材料到女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另外,离婚后可以选择回原籍办理准迁证,或者将户口与前夫分开单独立户。具体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可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法律分析

一、离婚户口不迁会自动注销吗?

不会注销,也不可以随便注销。结婚之后可以迁走户口,也可以不迁走户口。

户口只能在死亡时、或到国外定居、或参军入伍等情况下才可以注销。

离婚后户口回迁应依以下程序办理:

首先,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

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因此,在取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准许迁入的证明后,张某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最后,应持相关材料到女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因此,张某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拟落户的张某娘家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拟迁入落户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二、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有两个办法:一个是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二是把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结语

离婚后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办理。首先,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其次,到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持相关材料到女方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另外,离婚后还可以选择回原籍办理准迁证,或将户口与前夫分开,单独立户。具体办理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如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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