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公司治理与绩效实证研究(上)
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 李红坤 张笑玎
发布时间:2010-08-19
摘要:公司治理绩效是衡量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准。事实上,公司治理绩效不仅受到公司内部各个治理机制的影响,而且还会受到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依赖于内部机制与外部机制的有机结合。实证研究表明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与http://jia-mei.taobao.com/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具有显著的替代性。因此,尽管单个公司治理和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因素都是解释中国保险企业绩效的基本因素,但由于它们都只强调公司治理中的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可能存在的其他更加重要的内容,因而都是不完善的。公司治理和保险产品市场竞争两个方面都非常重要,因而都应得到足够的重视。
关键词:公司业绩,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公司治理
一、引言
根据传统的经济学理论,竞争能够带来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有效的产品市场竞争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企业创新。公司治理绩效是衡量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完善的重要标准。事实上,公司治理绩效不仅受到公司内部各个治理机制的影响,而且还会受到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Mayer(1997)认为公司治理的形式和最优公司治理机制形成的速度都受到产品市场竞争程度的影响,他还特别指出,最成功的公司治理制度可能是将内部机制与产品市场竞争结合起来的制度。产品市场竞争作为公司外部治理的一项重要机制,可以以最经济的方式提供信息,减少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减少了企业的代理成本;另外,在竞争环境下,竞争给企业带来了生存压力,从而也会抑制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其代理成本。
我国保险业自1980年恢复以来,得到了极大发展,保费收入平均年增长30%以上,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同时,保险市场主体不断增多,对外开放进程日益扩大。我国保险业的市场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人民保险公司的一统天下,到人保、太保、平安的三足鼎立,再到国有、股份、外资、合资等百余家公司的群雄逐鹿,中国保险市场走过了一个“完全垄断→有限竞争→寡头垄断型I→寡头垄断型Ⅱ”的过程。CR4指数由1996年到2009年,降低了30多个百分点,HHI指数降低了3000多点①。从这http://www.3722.cn/些数据中可以看出中国保险业的垄断程度在不断下降,整体的竞争能力在不断上升。但是市场集中度依然很高,根据贝恩对市场结构的划分,可以得出中国保险业仍属于垄断程度很高的寡头垄断Ⅱ型结构。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在优化股权结构、建立公司治理基本框架、完善董事会制度、加强内控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出现治理“失灵”:公司架构完整,制度齐全,但在实践中往往形同虚设,“形似而神不似”,没有真正发挥作用。究其原因,目前对于保险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之间的相互关系仍然缺乏清晰的认识。从理论上而言,公司治理机制是解决现代公司中由于控制权和所有权分离所导致的代理问题的各种机制的总称,它包括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本文着重对我国保险产品市场竞争的特点进行研究,以及对公司治理行为和绩效进行探讨,揭示保险产品市场竞争与公司治理交互关系的实质,从而丰富和拓展现有的保险公司治理理论,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和保险产品市场竞争提供指导。
二、文献回顾和研究假设
(一)产品市场竞争与公司绩效
Hart(1983)将企业分成两种:企业家企业和管理者企业,当两种企业之间开展竞争会降低生产成本。Nickell(1996)发现,产品市场竞争对全要素生产率产生正面影响。Cunat和Guadalupe(2004)以美国金融业为样本,研究发现在签订了补偿合同的情况下,产品市场竞争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关系。Caves(1992)、Green和Mayes(1991)、Blundell(1995)的研究表明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和较高的生产率或者生产率的增长相关。我国学者江生忠(2003)、陈宁(2004)、潘正彦(2004)、王颖捷(2004)等进行类似研究,认为我国保险业具有向垄断竞争模式转变的趋势。依据上述分析,做出如下http://www.3722.cn/假设:
假设1:激烈的保险产品市场竞争会促进保险公司绩效的提高。
(二)公司治理和企业绩效
国外关于保险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文献,主要集中于比较互助保险公司和股份制保险公司治理机制与绩效关系的差别,如Sp11ler(1971)和Neumann(1972)、RaPPort(1990)、0’SullivanandDiaeon(1990)、Diaeonando’Sullivan(1995)、Ke(1999)等。国内关于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早期主要有刘均(2003)、李琼等(2003)、诸艳霞、黄斌(2005)、李维安(2005)等。2006年初,中国保监会出台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强化股东义务等7个方面提出了对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性建议。吴定富(2006)、赵军现(2006)、曹顺明(2006)、陶斌智(2008)等进一步做了理论探讨。总之,国内关于保险公司治理的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研究的层面上,实证研究比较少,更没有学者结合保险产品市场竞争进行研究。
1.董事会与保险企业绩效。研究董事会治理的有效性主要集中在董事会规模、外部董事人数及比例、两职合一等方面。本文只考虑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董事会规模。在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关系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规模相对较大的董事会有利于公司绩效的改善。如Ocasio(1994)、Changanti等(1985)、Dan等(1987)的研究表明,在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着一种显著正向的系统联系。另一种观点认为,规模相对较小的董事会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提高。Lipom和Lorseh(1992)、Jensen(1993)都认为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关系,规模小的董事会更有效率。在国内,孙永祥和章融(2000)、何卫东和张嘉颖(2002)等研究发现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董事会规模越小,绩效越佳。总结以上观点,本文假设如下:
假设2:董事会规模与保险公司业绩之间存在负向关系。
第二,董事会成员结构。董事会的成员结构主要指董事会成员类型。我国学者王跃堂、赵子夜和魏晓雁(2006)的研http://www.3722.cn/究表明独立董事比例和公司绩效显著正相关,这种相关性在控制内生性问题后仍然成立。魏刚等(2007)研究发现,独立董事的教育背景对公司业绩并没有正面的影响,同时发现有政府背景和银行背景的独立董事比例越高,公司经营业绩越好。本文认为保险业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这种专业性与复杂性,更多地要求独立董事具有实际的金融从业经验,才能更好地促进保险公司董事会经营决策制定的科学化。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具有金融从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比例越高,保险公司的业绩越好。
2.股权结构与保险企业绩效。Claessens等人(1997)、Shieifer和Vishny(1997)实证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越高,企业利润率、企业市场价值就越高。Demsetz(1983)提出了不同的见解,认为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之间并无内在关系,Holdemess和Sheehan(1988)也认为股权集中程度与公司绩效不相关。对于股东身份及其持股比例与公司业绩的关系,Jensen和Meckling(1976)运用代理理论分析了现代股权分散型公司中两类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认为公司价值随内部持股比例的增加而增加。LaPorta等(2002)总结认为学术界对政府股东主要存在两类不同的观点:政府股东发展观点与政府股东政治家观点,政府股东发展观点认为政府持股有利于金融体系发展(Adrianova,2002),政府股东政治家观点则认为与国有企业一样,国有金融机构的政府股东更多受政治家追求个人政治目标影响,政治家的多政治目标与多重委托代理等问题共同导致国有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率低下(LaPoma,2002;Dinc,2005)。国内,许小年和王燕(1999)实证结果表明,股权集中度与市净率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张红军(2000)、于东智(2001)、苏武康(2003)等发现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控股股东的存在有助于公司绩效的改善,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关系。杜莹、刘立国(2002)研究表明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呈显著的倒U型曲线关系,认为适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更有利于公司治理机制的发挥,使公司治理效率趋于最大化。苑德军和郭春丽(2005)发现在法人为第一大股东的上市公司中,股权集中度与公司价值之间存在既符合理论假说又能解释现实情况的倒U型曲线关系。孙永祥和黄祖辉(1999)认为法人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时,公司治理好于第一大股东为国家股的上市公司。杨有振等(2008)研究认为引进国外http://www.3722.cn/战略投资者能够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经营效率。总结以上观点,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4:政府持股与保险公司业绩之间存在负向关系。
假设5:股权集中度越高,越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
假设6: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
3.企业家激励机制。Ross(1973)、Mirrlecs(1974、1976)、Holmstrom(1979)、Grossman和Hart(1983)等的研究表明通过竞争使薪酬基于相对业绩可以为管理者提供更有效的激励。Morek、Shleifer和Vishny(1988)、Me Connell和Sevaes(1990)研究表明企业的业绩与管理者薪酬基本正相关。宋增基和张宗益(2002)实证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经营者报酬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发现在中国上市公司中,经理人员持股比例之和的均值与人均持股比例的均值远低于国外公司水平,并且对公司绩效没有显著性影响,而经营者年薪对公司绩效具有明显的正向作用。林浚清、黄祖辉、孙永祥(2003)对我国上市公司内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差距和公司未来绩效之间关系进行了检验,发现二者之间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薪酬差距可以提升公司绩效。
假设7:高管持股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
假设8:高管年度平均薪酬越高,保险公司经营业绩越突出。
(三)公司治理和产品市场竞争的交互关系
Holmstrom(1982)、Nalebuff和Stiglitz(1983)研究发现,竞争为委托人提供了信息来源,使激励机制(对经理人的努力)更加敏感,进而促进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Grossman和Hart(1982)、Schmidt(1997)等人认为,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里,经理人员的不努力更容易导致其效用遭受损失。Casadesua-Masanell和Spulber(2002)、Fudenberg和Maskin(1986)、Milgrom、North和Kreps(1982)、Weingast(1990)等人认为有了产品市场竞争的比较,经理人市场的信誉机制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因为当股东可以获得有关经理人业绩更充分的信息时,经理人就必须更加努力地工作,才能树立良好的声誉。Fond和Park(1999)、Kamna(2005)以及Bettignies和Baggs(2005)研究发现,产品市场竞争与经理人激励正相关,产品市场竞争能够降低股东监督的边际成本,提高努力水平。谭云清、朱荣林(2007)应用Hotelling模型研究发现,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越高,需要的监督水平就越低,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可以起到监督经理人的作用;产品市场竞争能够识别管理者能力以及提高对管理者努力的激励。牛建波和李胜楠(2008)研究发现当产品市场竞争超过一定程度后,董事会治理对企业价值存在着显著的促进作用。
假设9:公司治理和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对提高保险公司经营绩效具有一定的替代性。
三、样本及实证模型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主要源自《中国保险年鉴》、《中国金融年鉴》及其相关保险公司网站1999—2008年数据,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样本30个,所有计算过程通过统计软件Eviews5.1完成。根据之前的假设,建立如下的回归模型(1)、(2)和(3)。模型(1)考察产品市场竞争对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模型(2)检验公司治理机制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模型(3)将绩效、产品市场竞争与公司治理机制结合起来,检验三者之间内在的联系,在模型(3)中引入公司治理机制和产品市场竞争变量的交叉项,以便探索二者在公司治理中的替代性。相应的变量定义及其计算方式见表1。
四、经验分析
由于本文所选取的数据都为时间序列,有必要检验变量的平稳性。通过统计软件Eviews5.1,检验结果显示,各变量的水平值在5%的显著水平下都是二阶差分平稳的,因此可以采用协整的http://www.3722.cn/方法对各变量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为了在协整关系上得㈩稳健的结论,本文使用Johansen、Juselius(1990)的极大似然估计法检验两变量之间是否具有协整关系。用Johansen协整检验方法对变量进行协整检验的结果中可以看到因变量与自变量基本不存在长期的协整关系。为了保证结果的科学性,进行因果关系检验。根据Granger因果检验的判断标准,从检验结果中可以发现各自变量与因变量均存在因果关系,它们的内生性较强;从反向关系来看,因变量的增加对自变量都不存在因果关系。因变量与自变量之间都是单一的因果关系。
采用广义最小二乘法(GLS),利用随机效应模型对样本数据进行回归,结果见表2、3、4。
从表2可以看出,保险产品市场竞争与公司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董事会规模、政府持股比例、股权集中度与竞争之间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其余变量与产品竞争之间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对模型2的分析,从表3可以得㈩,董事会规模与保险公司业绩之间存在显著负向关系,即董事会规模越大越不利于保险公司业绩的提升。这个结论验证了假设2。之所以出现该结果,主要是由于董事会规模越大越会降低董事会的执行效率。因此,董事会规模越大,董事会的运行效率会降低,因此不利于保险公司业绩的提升。具有金融从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比例与业绩虽然正相关,但没有通过统计检验。政府持股比例与保http://www.3722.cn/险公司业绩呈现正相关关系且通过显著性检验:保险公司业绩随政府持股比例上升而上升,下降而下降,这个结论与假设3相反。股权集中度与业绩正相关,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不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这与假设相反,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高管持股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业绩,保险公司高管持股与业绩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即高管持股有利于保险公司业绩的提高,因为保险公司的高管持股,有利于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有利于对高管形成激励。该结论验证了假设7。高管年度平均薪酬越高,保险公司经营业绩越突出,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该结论与假设8相一致。
对模型3的分析,从表4可以得出,在加入保险产品竞争因素之后,保险产品竞争与业绩之间呈正相关关系,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假设1没有得到显著的验证,其原因还要做进一步分析。董事会规模与保险公司业绩之间存在显著负向关系,假设2通过验证。具有金融从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比例与业绩正相关且通过统计检验,说明面对日益加剧的保险产品竞争,具有从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提升了公司治理绩效。政府持股比例与保险公司业绩呈现正相关关系且通过显著性检验,与模型2结论一致。股权集中度与业绩正相关且通过显著性检验,验证了假设5。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且通过显著性检验,验证了假设6。高管持股、高管年度平均薪酬均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业绩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该结论与假设7、8相一致。总体上,交互项系数的显著性较高,保险产品竞争和公司治理结构变量间均具有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也就说,公司治理机制与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即在提高保险企业效率方面,保险产品市场竞争为内部治理和管理提供了一种替代机制。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分析了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和公司治理及其相互作用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研究发现,在市场具有竞争优势地位的公司往往具有更高的经营绩效,产品市场竞争与公司治理机制存在一定的替代关系。具体而言,我国保险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保险产品市场竞争与这种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存在着替代关系,即保险产品市场竞争能够对这种股权绩效的不利影响形成一种制约作用。
我国保险产品市场竞争加剧,但对我国保险企业经营绩效影响不显著,究其原因,与我国保险产品市场的特点有很大关系。经过发展,我国保险市场的完全垄断格局已经打破,基本形成了以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保、平安三足鼎立为主要特征的寡头型市场。随着市场主体的增加,市场集中程度有所下降,保险市场均衡分布状况有所改善。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市场集中度还处于较高水平。目前美国前四大财险公司所占市场份额总和为35%,法国前十大公司的市场份额总和为43%,德国前十大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总和为38%。而在我国,2007年前三家市场集中度为65%,前十家市场集中度为91%。和世界主要国家保险市场对照,目前我国保险市场的集中度还很高,前三大保险公司的市场集中度是发达国家前五大保险公司市场集中度的2倍到3倍甚至更高。这种市场中,垄断寡头享有品牌、规模、定价等方面的优势,中小保险公司很难与其直接竞争。为争取市场,获得生存空间,很多中小保险公司不得不选择低价经营,以牺牲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为代价换取市场规模。同时,保险产品同质性严重,进一步加剧了我国保险市场的恶性价格竞争。
寡头垄断市场和恶性竞争并存的局面源于我国保险公司产权制度不完善及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根据委托一代理理论,利润最大化这一目标对于国有企业很少有激励和制约效应,这是由产权制度的性质所决定的,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有更强烈的动机以及更大的可能去追求其他目标,致使企业行为偏离利润最大化目标。源于国有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所造成的企业权利责任上“负盈不负亏”的状况正是促成国内保险行业价格恶性竞争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引入产品竞争因素,外资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对保险公司绩效影响通过显著性检验。外资入股给我国保险公司带来先进的保险技术、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营销手段,促进了产品的更新,并且起到了显著的市场开发效应等等。总起来讲,境外战略投资者持股具有“引资”、“引制”、“引智”三方面效果,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
保险产品竞争的加剧能够对高管薪酬、高管持股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我国3家最大上市保险公司,净利润从2007年到2008年下降幅度均在60%以上,其中,中国平安降幅居首,净利润从2007年度的155.8亿元下降到2008年度的8.7亿元,降幅高达94.4%。年度薪酬总额降幅最大的也是中国平安,从2007年的2.9亿元降到2008年的4526万元,降幅为84.53%,其前三名董事报酬总额和前三名高管报酬总额均有较大降幅,分别为94.67%、86.67%。
总之,单以公司治理或产品市场竞争因素来解释中国保险企业绩效的变化,都只强调公司治理中的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可能存在的其他更加重要的方面,因而都是不完善的。公司治理和产品市场竞争两方面都非常重要,因而都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在加强公司治理的同时,也应当建立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在公司治理方面,应进一步规范政府股东的作用;适度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注重吸收境外投资者的先进管理经验与方法;进一步设计更为有效的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探索最优的董事会规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尤其具有金融从业经验的独立董事对保险公司治理的影响等等。在产品市场竞争方面,放宽对保险业的进入管制,降低进入壁垒,鼓励民营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的设立和发展,提高保险业市场的开放度,促进市场有http://www.3722.cn/效竞争;培养若干实力接近、多元化经营的大型保险集团或金融集团,加强市场竞争主体的培养;实行产品差异化战略,加快保险市场创新。通过上市、并购,实现保险产业规模经济;调整监管思路,改变监管重点等。
注:①CR4是行业前四名份额集中度指标;HHI,赫芬达尔指数,是指一个行业中各市场竞争主体所占行业总收入或总资产百分比的平方和,用来计量市场份额的变化,即市场中厂商规模的离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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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研究》201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