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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手续起诉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2024-07-08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

诉讼离婚所需的程序: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7、庭审:双方均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法院根据原告的主张和双方提交的证据,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如何分割财产,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起诉离婚所需的证件: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起诉书应当包括原告、被告身份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一寸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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