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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合作经营协议

2024-06-26 来源:华佗小知识

药店合作经营协议

合作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作人乙方: 身份证号:

成都市 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双方共同遵守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药品零售。

第三条、出资方式

1、合作人方式出资,计人民元,占劲松大药房股份 %。

合作人以元,占劲松大药房股份 %。

2、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四条、盈利分配以 为依据,按 分配。

第五条、合作人退资与转让

1、合作:(1)需承认本合同;(2)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出合作: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2)不得在经营不利时退出。

第六条、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九条、其他 。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年 月 日

合作人甲方:

合作人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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