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会。如果档案里有社保记录和工资关系的话,按照现行规定,就已经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了,应届毕业生是指刚刚毕业或者毕业两年内未参加工作的且档案仍在人才交流中心或人事部门(以是否缴纳社会保险为依据)。应届生,主要指大学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在一些企业(校园招聘)及公务员考试中限招收应届毕业生,同时应届毕业生在另一方面意味着经验欠缺。应届毕业生分四种: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3.高校应届毕业生,指该年度毕业的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普通应届毕业生)。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经统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当年度毕业的学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