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条没按手印有法律效力。在民法上,签字、按手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此,借条上没有借款人的手印,但有其签章的,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要把相关的内容写规范。若借条上有债务人自愿签下的名字,且借条的内容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此借条一般就有效。若借款的一方是公司,那么借条上需要有公司的公章。
借条没盖手印的,一般也是有效的,只要合同内容合法有效。 按手印和签字都是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所以即使借条上面没有按手印,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作出的,那也是认为具有效力,会得到法院的承认。借条是否按手印并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只要借条是借款人本人所写,金额、日期等内容没有涂改,借条都是有效的。债权人都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在诉讼中,债务人否认借条的效力,认为没有按手印就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债务人向法院举证证明借条不是其本人所写的相关证据,否则,由债务人承担举证不利责任。
应该怎么写借条才受法律保护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