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须在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双方需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该机关会审查并询问结婚登记当事人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实相关情况。若确认符合结婚条件,将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法律分析
结婚证要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由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经审查后确认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拓展延伸
结婚证办理:户籍所在地和非户籍所在地的区别在哪里?
结婚证办理的户籍所在地和非户籍所在地有一些区别。一般情况下,结婚证应该在双方其中一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进行办理。如果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不同,可以选择在任一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然而,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证,而是选择在非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居住证明等。因此,如果双方的户籍所在地不同,建议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结婚证的办理需要前往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但如果双方户籍所在地不同,可以选择在任一一方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然而,选择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证可能需要提供额外证明材料。为避免麻烦,建议双方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