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错误并责令反省;
第二次旷工,通报批评给予员工警示,由主管领导进行谈话,记大过处分;
第三次旷工,开除或劝退。
一般情况下,有如下情况的视为旷工:第一,没有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提供劳动;第二,没有正当理由旷工;第三,没有经过用人单位同意。
一、旷工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2、因此你所说的情形,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为由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即辞退)。法律上对旷工几天并没有规定,具体可以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3、如果员工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主张赔偿要求。
二、辞退员工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1、严重违犯劳动纪律,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2、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3、服务态度很差,经常与顾客吵架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4、不服从正常调动的。
5、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不够刑事处分的。
6、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
7、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8、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