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日前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的通知》,该通知除了明确全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依然不涨价,继续执行2009年制定的标准外,还同时取消了原来的补考收费政策,明确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免费补考一次。
据了解,新规的驾校考试收费还是和以往一样,即: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次30元;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分别为每人次140元(使用电子道路考试仪)、每人次80元(不使用电子道路考试仪);
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每人次90元;
三轮机动车、摩托车类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为科目一每人次30元;
其他科目考试按上述同科目考试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省物价局表示,这个收费标准是最高收费标准,各省辖市可以结合考试成本和考试人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当地具体收费标准。
此外,新规明确,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中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免费补考一次,取消了原补考收费政策,减轻了考试人的负担。科目三中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补考不另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