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求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营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经协商,双方就乙方生产、供甲方销售并且根据甲方要求设计、标明为_____品牌的家用电器(简称定牌产品)定牌合作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合作的产品、数量及定单
1.1 定牌产品品名、规格、型号、目标总量、品名规格型号、时段、单位、总量。
2.2 甲方每月向乙方书面发出____个月以上预期量的滚动订单。乙方根据订单预备____天材料和零件。
2.3 甲方应在每月____日前向乙方下达下个月的订单,包括品种、数量、交货时间、顺序等。乙方除非向甲方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否则视为同意该月订单。订单下达后不能变更,除非乙方同意变更。
2.4 乙方应在甲方下达订单____天内,向甲方提供下月的日排产计划。
第二条 产品包装与标识
2.1 定牌产品使用甲方________注册商标,以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乙方未经同意不能使用________注册商标,也不能将甲方注册商标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商标、名牌或公司名称。
2.2 甲方应获得合法的________注册商标使用权,并向乙方提供该注册商标的审批证明文件。
2.3 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标明_______品牌。
2.4 产品背脊标识的产地为____,厂址为________。
2.5 如果甲方发现有与乙方合作的第三方有对甲方商标、标记的侵权行为,应立即通知乙方停止为其生产。当侵权实施已经发生,乙方未获准甲方同意不要擅自处理侵权产品。
2.6 定牌产品仅允许甲方或甲方授权的企业销售,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销售。
第三条 质量保证
3.1 产品标准:
3.1.1 乙方生产过程须符合甲方的质量控制规范(建议可以附件对此明细)要求。
3.1.2 乙方生产的定牌产品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并符合验收标准。
3.2 产品质量:
3.2.1 所有定牌产品都须获得认证。
3.2.2 安全认证由_______方完成,认证费由_______方承担。
3.2.3 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在产品的机身、外包装上进行出厂编号。
3.2.4 乙方应进行严格的产品出厂前的检验测试,以确保产品品质与合同条款和质量标准规定的内容相符。
3.2.5 甲方可以通过其技术代表共同参与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同时有权利不定期检查预定牌产品相关的检测设备、生产过程及材料零部件质量控制。
3.2.5 乙方生产定牌产品在设计、规格、替代原材料及部件等方面如有变更,事前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甲方提出任何变更要求,需乙方书面同意。
3.2.6 如果定牌产品在交货后____月内某一个型号出现批量性故障和缺陷由乙方负责,缺陷率的判定和计算方法,在本合同的质量异议认定(建议可以附件对此明细)中详细规定。
3.2.7 甲方有义务将市场产品信息反馈给乙方,为产品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材料。
第四条 产品供价及结算方式
4.1.1 供价(计算单位:)
型号、规格、付款方式、单位、支付价格(人民币元,含税)、备注
4.1.2 在双方确认排产计划后,乙方凭双方确认后的排产计划组织生产和发货。每月____日甲方按当月量以形式向乙方支付当月货款。
4.1.4 以上价格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变。如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动时,一方提出供价变动要求时须同另一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之,否则须执行本协议。
第五条 产品交货及运输
5.1 合同交货履行地点:
5.2 产品运输由____方负责,____方承担运费用。
5.3 运输责任:____方的责任在____后结束。此后,货物出现风险责任由____方负责。
5.5 甲方技术代表在货物检收若有异议,有权依据双方共同制定之交接货物验收标准督促乙方改进,下列情况下可以拒收:
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 如乙方责任,按本协议第三条有关协议执行,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责任,按本协由甲方承担延期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5.7 当因乙方_____原因不能按订单要求发货,延迟发货超过一天,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延迟损失之责任,标准为:__________
5.8 当因甲方_____原因不能按订单要求发货,延迟发货超过一天,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________之责任,标准为:__________
第六条 市场规范与协调
6.1 双方应注意保持定牌产品的差异化,以避免雷同产品在市场价格上的差异给对方造成损失。乙方在运作自己的产品市场时在规格、型号、花色等方面避免与提供给甲方的定牌产品相似。
6.2 建立价格通报与协调机制。当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一方需要调整价格时,应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共同协商共同调整价格,以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6.3 若一方违反本条市场规范条款,对方督促其改进而没有立即改进时,为约方应该承担对方损失的。
第七条 工作联系
7.1 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设立驻厂代表。
7.2 驻厂代表的责任是进行质量监督、物流管理与事务。
7.3 驻厂代表应遵从乙方规章制度,并且不得进入与本合作业务无关的场所。
7.4 乙方为驻厂代表提供办公室(桌)____间(个),电话____部,房租水电费用由____方承担。
电话费用由方承担。
7.5 甲方的联系方式为:
7.6 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第八条 技术培训
8.1 为了保证定牌产品的维修服务,如果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为甲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将定牌产品的技术传授给甲方技术、维修人员,包括向甲方提供教材、图纸、器材。
8.2 培训地点设在,场地费用由方承担,培训人员的差旅费由方承担。
第九条 维修和零部件
9.1 乙方将甲方视为使用客户,并按国家新三包规定向甲方提供免费零部件,范围包括:
9.2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如下规格数量的零部件周转量,乙方再在____月内以旧换新。超过本周转量,则双方先以现款结算。
9.3 超过____年,甲方须通过有尝方式向乙方购买零部件,其价格标准为:
9.4 甲方保证,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零部件仅用于定牌产品的维修,不用于其他目的。
9.5 定牌产品停产后,乙方应为甲方保留时间的零部件供应,保留时间为:
a.包装材料、印刷品____年
b.主关零部件____年
c.非主关零部件____年
9.6 合作期满,乙方应在____年内保证上述8.1、8.2、8.3条义务的执行。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的条款、附件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协议,在此之前的口头约定、书面资料不构成协议的内容因而无效。
10.2 本合同签署前,双方都应向对方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
10.3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