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就苗木采购事宜, 年 月 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苗木采购合同。
一、 采购产品、价格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 《苗木采购清单》。
2、本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甲方实际采购内容、数量以甲方验收后签收确认的收货单据为准,最终结算价按双方确认的实际采购量按实结算。《苗木采购清单》中苗木单价为到工地价格,已包括:苗木、起苗人工、起苗装车费、苗木检疫证费、税金、包装、装车费、运输费、卸车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3、乙方提供税率为 %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苗木应符合下列要求:
a.植株健壮、无病虫害、苗木根系完整、无枝干断裂,叶片无发黄及溃烂。
b.营养袋及土球要求:完整,无松散。
c.乙方必须确保苗木质量,由于乙方所供苗木质量问题造成的民工窝工及机械产生的费用损失由乙方支付。
2、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订单中的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进行供货,甲方按照当地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及双方约定的相应苗木质量标准验收。
三、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
1、乙方按甲方确认的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及时间将产品运至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2、乙方应保证苗木包装完整并满足基本运输要求,保证运输、装卸车全过程中苗木不受损伤。若有特殊包装要求,双方可另行协商。
3、乙方负责自身工人的安全和保险,工人必须按照规范程序操作,严格遵守送货场地的规章制度,听从甲方现场指令。
四、交货日期、地点
1、供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供货完毕(具体日期按甲方通知及现场需要为准)
2、交货地点:项目地或以甲方提供地址为准
五、验收标准
1、苗木的验收以最终通过甲方的验收为准。
2、苗木运至指定地后, 甲方应当场对苗木清单上的规格,数量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签收。
3、如甲方发现乙方供货数量不足或因货物包装不良造成苗木受损、苗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当场予以拒收,要求乙方2日内予以补足、调换。
4、乙方所交苗木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若甲方同意接收利用,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减苗木价格。
六、结算方式
1、 按实结算
乙方按甲方要求质量、数量、时间供货至甲方现场并办理现场验收签单手续后15 日内(以签单日期为准)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2、乙方如果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为虚假或虚开发票,被相关政府部门查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乙方按所开虚假发票金额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处罚)概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同意甲方付款的宽限期至相对应的工程内容业主/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到账,宽限期内甲方不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供方逾期交货的,应以逾期交货部分价格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 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付款的,应以未支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1、无论甲、乙方所在地遭遇人力不可抗的自然灾害(如:瘟疫、战争、强震、冰雹、狂风、洪水),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完成履行本合同的情况下,双方不承担违约。
2、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的,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寻求仲裁调解,仲裁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全部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止。
5、其他约定:
6、合同附件:(1)苗木采购清单(2)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广西深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开户名:
账号: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南宁市五象广场支行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苗木采购清单
序号苗木名称规格(地径、胸径、冠幅、高度)单位数量单价(元)
1造型油松3-3.5m,带土球株
2 株
3 株
4 株
5 株
6
7
8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