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厂房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江西亚细亚陶瓷有限公司
2、 维修项目:煤场砖墙上钢结构围栏防护
第二条、 工程照价及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按实结算,单价如下:
1.2寸镀锌圆管95元/根,1寸镀锌圆管78元/根,预埋连接板10元/块,膨胀螺丝1.5元/个,4*8槽钢100元/根,4*6方管65元/跟,4*4角铁45元/根,彩钢瓦18元/米,自攻螺丝50元/盒,水槽70元/米,4#扁铁15元/根,人工300元/日,机械费150元/日。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本合同工程工期为连续的20个工作日(雨天不能施工除外),自20xx年7月30日算起。
2、若遇不可抗力,停水停电工期顺延。
第四条、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无偿提供水电给乙方。乙方要保证材料品牌为正品,如若产品发现是山寨或次品,甲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罚款金额人民币两千元。
2、乙方应全权负责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购买人生意外保险。
第六条、附则
本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仍未解决纠纷的,向东乡县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结算并完成工程款支付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