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税的计算标准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契税税率一般为3-5%,计税依据为,如果属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那么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如果属于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那么其计税依据由市场价格核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