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有一方不到庭的,如果是原告不到庭的,法院会按撤诉处理;如果是被告不到庭的,则法院会对其进行传唤,如果经过两次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会对其进行拘传,然后在进行审理,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
如果被告确实无法到庭的,则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然后法院就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同样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判决离婚。
一、开庭去不了怎么办?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民事诉讼不到庭怎么办
开庭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1、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
2、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默认当事人放弃诉讼权利,可能或导致败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