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继承的方式,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来行使财产处分权的方式。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财产的人叫遗赠人,承受遗赠财产的人叫受遗赠人或遗赠受领人。
一、遗赠和继承的区别
1、人的范围不同: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及国家;遗嘱家承认仅限于法定继承人。
2、客体范围不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既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
3、接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赠人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能直接参与遗产分配;遗嘱继承人具有继承人身份,可以直接参与遗嘱所规定的遗产分配,并取得指定给自己的份额。
4、继承开始后权利人未作明示的法律效果不同: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有除斥期间的限制,自其知道遗赠后60日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
二、民法典对遗赠的规定有哪些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