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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保报销范围规定2023

2023-10-02 来源:华佗小知识

门诊医保报销范围规定如下:
1、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门诊共济前不能报销,共济后参保职工本人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后,在职职工每年可以享受850元~1020元的报销额度,退休人员每年可以享受935元~1105元的报销额度。就医医疗机构级别越低,则可享受的报销额度越高;
2、扩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门诊共济前,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仅限本人使用,且只能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费用。共济后个人账户允许家庭成员(父母、配偶和子女)相互共济使用,可用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购药(包括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后的自付费用,包括医保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负费用。条件具备后,还可以用于家庭成员参加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
门诊医保报销范围材料:
1、门诊病历:门诊病历是医院门诊诊疗记录的书面记录,包括病历首页、病历记载页、检查检验报告等,是门诊医保报销的必备材料;
2、医保卡:医保卡是参加医疗保险的必备证件,使用医保卡可以实现门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和报销;
3、身份证:身份证是验证个人身份的证件,也是医保报销的必备材料之一;
4、支付凭证:支付凭证包括门诊发票、收据、缴费单等,是证明自费部分的必备材料,也是医保报销的必备材料之一;
5、其他检查检验报告:如果在门诊就诊期间进行了其他检查检验项目,如血液、尿液、影像等检查检验,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检查检验报告作为医保报销材料。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对门诊医保报销材料的要求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要求可以咨询当地的医保和医疗机构,以便顺利进行门诊医保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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