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的职责是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