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二婚孩子姓名能改,但需要孩子的亲生父母协商一致。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时,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