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1、判决夫妻双方离婚的只有一个原因,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