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是否要退彩礼钱,一般不用退还。根据司法解释,如果离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然而,如果男女双方已共同生活多年或养育子女,男方主张返还彩礼的要求往往不会得到支持。
法律分析
一、离婚女方是否要退彩礼钱
1、离婚女方一般不用退还彩礼钱,同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返还的条件
1、彩礼,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一般为结婚的时候男方给女方的钱或物。我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2、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3、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有两种情况下,还需要建立在夫妻离婚的前提下。而要是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实际已经共同生活多年,或者双方之间已经养育了子女的,这些情况下男方主张返还结婚彩礼,往往是不会得到支持。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女方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钱。根据司法解释,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法院会支持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适用于双方离婚的前提下。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实际共同生活多年,或者已经养育了子女,男方要求返还结婚彩礼的主张通常不会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