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特许经营,就可以要求在特许经营期满前终止合同;如果能证明特许经营总部有欺诈意图,也可以考虑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
终止合同的法律后果一般是未履行的部分退还特许经营费,已履行的部分特许经营费不予退还,除非能证明总部构成根本违约,不能达到合同目的,否则可以全额退还特许经营费。
撤销合同的法律结果一般是全额退还特许经营费,因为依法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当然要退还特许经营费。
合同到期前必须提出终止合同的请求,越早退还的金额越大,法院终止的请求一般不支持;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必须提出依法撤销合同的请求,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零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