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外商投资企业解散与清算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清算组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期间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2、公司财产清偿债务后才能向股东进行分配;
3、公司清算完毕后应当依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