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效力纠纷的解决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
第一是协商解决,比如违约方主动与受害方取得联系,向其说明违约的原因和理由,并积极主动地表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以取得对方的谅解;或者受害方在发现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之后,及时与违约方取得联系,迅速与对方协商以合理解决纠纷。这种纠纷解决方式省时省力,但前提是双方的争议可以调和,并且都有协商的意愿。
第二是通过仲裁解决。合同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主持调解形成的调解协议书、与仲裁机构所作的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生效后一方当事人如果不执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方执行。
第三是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村民自治组织等进行调解。
第四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之间如果产生不可调和的争议和矛盾,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依法判决。
一、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解决方式
1.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法律依据:
第二十二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