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离婚孩子的判决原则:一般给未患抑郁症的一方抚养,除非病情不影响子女成长;不满两周岁的判给母亲,满两周岁的由法院根据双方情况判决,八周岁以上尊重子女意愿。夫妻可共同拥有抚养权,根据保护子女利益,可协议轮流抚养。抚养费支付标准:固定收入按月总收入的20-30%支付,负担多个子女费用可适当提高但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参照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法律分析
抑郁症离婚孩子的判决如下:
1、一般会判给未患有抑郁症的一方父母抚养。但若抑郁症并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2、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据相关司法解释的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共同拥有的,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拓展延伸
抑郁症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考量
抑郁症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考量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做出判决。首先,法院会评估抑郁症对父母的影响,包括其对抚养能力和稳定性的影响。其次,孩子的健康和安全是至关重要的,法院会评估抑郁症对孩子的潜在风险。此外,法院还会考虑父母之间的关系和合作能力,以及孩子的个人需求和意愿。最终,法院会努力寻求一个最符合孩子最佳利益的决定,可能涉及到监护权、探视权和抚养费等方面的安排。综上所述,抑郁症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考量是一个需要综合各种因素的复杂过程。
结语
在抑郁症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判决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抑郁症对父母的影响、孩子的健康与安全、父母之间的关系与合作能力,以及孩子的个人需求和意愿等因素。最终,法院会努力寻求一个最符合孩子最佳利益的决定,可能涉及到监护权、探视权和抚养费等方面的安排。抑郁症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需要综合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得到最好的照顾和成长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