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的债务提供保证的人,而担保人是属于第三人,担保人偿还债务后可向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