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中扬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实验小学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20xx年 4月 11 日在实验小学 举行。
四、参加单位:阳光体育竞赛选项学校。
五、竞赛组别、年龄、健康规定:
1、比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各组别分别设男子团体、男子单打项目;女子团体、女子单打项目。
2、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运动员必须是20__年前入学的本校在籍学生。初中组必须是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参赛;小学组男、女可各报1名20xx年1月1日后出生的运动员参赛,其他必须是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运动员参赛。
3、参赛队员经镇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健康,方可参赛。
六、参加办法:
1、男女团体比赛每队各报3人参赛;单打比赛每队可在报名的男女运动员中分别确定2人参赛。
2、小学、初中男女团体名次视参赛单位多少而定,如不超过4队,则按照单循环比赛决出名次,反之则采用第一阶段先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的方法决出名次。
3、高中男女团体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名次。
4、单打比赛男女分别抽签产生比赛对手,分上下两个半区比赛,进行单淘汰赛的方法决出名次。同一单位运动员不按排在同一半区。
5、团体、单打全部实行11分制,五局三胜,比赛使用“红双喜”三星硬质白球,实行无遮挡发球。
6、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规则》。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本次比赛设总团体名次,计入年度体育竞赛综合评比。按各校男、女团体、单打名次得分之和排列总团体名次。如得分相等,团体项目名次优者列前;仍相等,按单项名次优者列前;再相等,按男子团体比赛名次先后排列。
2、男、女单打均录取前6名,按7、5、4、3、2、1记分。男、女团体名次得分按实际参赛队伍计算,例小学男子报5个队则按12、8、6、4、2计分。
3、参加比赛队伍(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按高限录取、计分。
八、仲裁委员和裁判长由教育局指派,另行通知。学生数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选派两名、其他学校选派一名熟悉乒乓球业务的体育老师担任比赛的裁判工作。
九、报名、报到、有关会议:
1、请各学校将报名表于 4月6日上午10:30前报送实验小学李庆堂主任处,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2、报名表需经分管校长审核,加盖学校和医务部门公章。
3、报名时须出示学校盖章的运动员学籍证明和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报送带电子照片的运动员注册证。
4、4月 10 日上午8:30在实验小学三楼召开教练员会议。会议期间将组织比赛抽签、培训、交纳比赛代伙费用15元/人。
十、请相关学校做好相关的比赛准备工作。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教育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20xx年中扬市中小学生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 裁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