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乙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省、市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物资设备采购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的不正当交易。
4甲、乙双方负责人均应分别加强对各方人员进行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禁止赠送、贿赂、索要、收受行为发生。
5甲、乙双方如发现他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义务
1不向乙方索取或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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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向乙方授意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货款。
3不向乙方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不接受乙方提供的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不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
不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不要求乙方为自己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不接受乙方无偿提供使用的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不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三、乙方义务
1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
2不接受甲方授意或自行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套取货款。
3不给甲方或其工作人员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
不为甲方提供公款旅游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不利用宴请等活动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
不为甲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
4不为甲方亲友的营利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5不向甲方无偿提供劳务和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设备等;
不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四、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书项下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双方做如下约定:
1乙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在物资设备采购中贿赂甲方人员,被检举揭发,经核实受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终止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由此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或变相索贿,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被索贿的1~3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双方不履行各自上述义务,构成犯罪和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执纪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
五、违约责任追究
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书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
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
2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
3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的上级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执纪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4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约定时间)天内向对方履行违约责任。
5双方有义务将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对方。
六、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物资设备验收合格时止。
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的适用本协议。
七、本协议为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与物资设备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