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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

2023-05-01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一、贵州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

2022年7月1日起,贵州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1060元。

二、贵州省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

2022年7月1日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460元。

三、资金来源

特别扶助金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

(以上内容由贵州省卫健委官网于2022年6月29日发布,原文链接)

四、贵阳市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参加贵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在生育或计划生育流产手术前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发生符合国家和省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流产手术的女职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生育津贴。

1.属于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单位发放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差额由生育保险基金补齐;

2.属于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所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

3.贵阳市统筹区域外转入的女职工,其转入前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生育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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