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未来科技城昌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未来融尚家园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未来融尚家园项目)于2015年2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配建“自住型商品住房”;北京远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绿地慧谷中心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以下简称绿地慧谷中心项目)于2014年1月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配建“自住型商品住房”。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2017年9月30日前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进行销售、管理,因此,未来融尚家园和绿地慧谷中心项目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上述两个项目已于2019年进行首次配售,剩余240套房源将全部作为本次销售房源进行配售。
根据《暂行办法》、《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京建法〔2018〕13号)有关规定,在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范围内及周边建设筹集共有产权住房,用于满足区域范围内人才居住需求。为助力“三城一区”发挥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主平台作用,进一步吸引人才、集聚人才,促进未来科学城职住平衡。上述两个项目面向未来科学城范围内的重点人才,以及昌平区各类人才配售,现开放申购登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未来融尚家园项目
未来融尚家园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内,东至规划绿地和未来科学城南区加密九号路;西至昌平未来科学城南区鲁疃东路;南至昌平未来科学城南区英才南三街;北至昌平未来科学城南区英才南二街。
项目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8.6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毛坯交房。套型主要为约85-89平方米两居11套,销售单价19000元/平方米。
(二)绿地慧谷中心项目
绿地慧谷中心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学城南区内,东至昌平未来科学城东路,西至未来科学城鲁疃西路,南至昌平未来科学城英才南三街,北至昌平未来科学城英才南二街。
项目规划地上建筑面积约17.9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毛坯交房。本次配售的共有产权住房共229套,套型主要为约45-62平方米一居149套,约77-81平方米两居80套,销售均价19000元/平方米(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二、共有份额比例的确定
根据《暂行办法》的规定,该项目产权份额的确定情况如下:
(一)共有份额比例确定原则
上述两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确定原则按照《暂行办法》执行,其中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额比例评估及确定结果
项目申购前,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完成对购房人与政府共有份额比例的评估,根据《暂行办法》及评估报告,上述两项目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40%,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政府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持有剩余60%产权份额。
(三)购房款计算方式
购房人的购房总价款=销售价格×房屋建筑面积。以未来融尚家园项目为例:如果申购家庭选择了某套销售价格为19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的房屋,该家庭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为19000元/平方米×85平方米=1615000元,该家庭所占该套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为40%。
三、房源安排及申请条件
上述项目共240套房源,将面向三类人员分组配售(详见“申购家庭分组安排”),按组别、摇号顺序选房(选房顺序依次为: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房源如有剩余,由昌平区政府另行研究处置。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房家庭可提出购房申请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5.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
(三)非京籍家庭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京有稳定就业。
2.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
3.已办理居住证,且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或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四、申购家庭分组安排
(一)第一组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昌平区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的单位中,申购当月(2021年8月)社保缴费成功的人才。
1.在昌平区范围内就业的国家级、北京市级人才工程人选,获评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及同等级别奖项人选、获评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
2.昌平区“昌聚工程”人选、昌平区“重点企业科技骨干人才”人选。
(注:申请人提供相应获评证书或文件)
(二)第二组
在下列3类企业、机构中,申购当月(2021年8月)社保缴费成功的人才。
1.未来科学城东区10平方公里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并正常运营,且达到以下经济指标之一的企业(房地产、商超、餐饮行业除外):(1)2019年度或2020年度在昌平区纳税超过1000万元;(2)2019年度或2020年度技术服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
2.未来科学城全域170.6平方公里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并正常运营,属于2019年以来与昌平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部门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或履约监管协议并正常履约的企业。
3.昌平区政府为未来科学城及周边发展引进建设或设立的中小学、幼儿园、医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昌平区政府为未来科学城建设发展成立的国有企业。
(注:税收数据由昌平区税务局认定;技术服务收入数据以昌平区统计局统计数据为准;签订协议企业由昌平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未来科学城管委会(生命科学园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等部门认定;中小学、幼儿园由昌平区教委认定;医院由昌平区卫健委认定;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由昌平区编办认定;昌平区政府成立的国有企业由昌平区国资委认定)
(三)第三组
在未来科学城170.6平方公里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并正常运营的企业、机构(房地产、商超、餐饮行业除外)中,申购当月(2021年8月)社保缴费成功的人才。
(注:与昌平区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入驻未来科学城的中央企业及其它企业,其下属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在昌平行政区划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纳税登记,视同规定范围对待)
五、申购登记
(一)申请人员在2021年8月26日10:00至2021年9月10日17:00登录(http://gycq.zjw.beijing.gov.cn/enroll/home.jsp)进行线上申购(操作见附件2)。
注意事项:申请家庭应推举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请申购家庭认真阅读《网上申购填报注意事项》(附件1),务必认真填报,若因漏填、错填家庭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受理其复核申请。同时请申购家庭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北京购房指南”了解相关政策。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委托1名联系人负责收集本单位申请人员材料,并审核本单位申请人员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申请人完成线上申请后,由单位联系人将本单位的申请人所需提交材料和单位所需提交材料于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7日早9:00-晚16:30期间报送至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16号院5号楼绿地中央广场接待中心二层。
(三)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个人需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登记信息表(见附件6);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
(3)入选相应人才工程和获评相应称号、奖项、表彰相关获评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仅第一组申请人需提供)。
2.单位所需提交材料
(1)在法定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7)加盖骑缝公章及电子版(附带光盘);
(3)单位承诺声明加盖公章(见附件8);
(4)单位联系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9)原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资格审核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税务、人力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将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
(二)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平区委编办、昌平区教育委员会、昌平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昌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昌平区税务局、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平区统计局、昌平区卫健委、昌平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昌平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北京未来科学城管理委员会(中关村生命园管委会)、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委会、沙河高教园管委会等主管部门根据本公告配售对象条件,对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相关情况进行审核。
(三)审核结果将在北京市昌平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可申请复核。经审核,申请家庭信息不符合本项目申购条件或与申报承诺不符的,不得参与摇号。
(四)在正式签约前,开发企业将再次组织对选房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家庭,不得签约,并取消本项目购买资格。
七、销售监管
(一)为确保共有产权住房销售工作公平、公正,共有产权住房摇号、选房过程由公证机关全程公证。昌平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销售工作全程进行监管。
(二)申购家庭应在申购阶段如实填写家庭信息,并据实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选房前提交的纸质材料应与网申家庭信息保持一致。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证明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取消其资格,禁止其十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由开发企业与其解除合同、并由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所在单位出现伪造材料等行为协助申请人弄虚作假、骗购等行为的,取消该单位全部人员购房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无条件解除。
(四)对有关单位和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在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公示、摇号、销售、退出等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本次配售的房源为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转化房源的建设标准、物业管理、配套设施及收费标准均按照自住型商品住房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7〕20号)不适用本次配售的房源。
(二)申请人及家庭全体共同申请人名下有集体土地上合法住房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诺如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在补偿安置时,不得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或将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予以腾退后再选取房屋安置补偿方式。
(三)项目签订三方合同,其中甲方(出卖方)为开发建设公司,乙方为购房人,丙方为北京市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政府份额代持机构),其中开发建设公司负责履行开发建设、销售实施、前期物业、房屋交付、大产权办理、工程保修等工作;昌平保障房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相关工作。
(四)购房人取得的房屋产权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1.购房人应向原分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转让申请,明确转让价格。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
2.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五)选房前,上述两项目如有新增退出房源,将纳入本次销售房源进行配售。
(六)本公告附件中,房源信息、项目概况、项目情况特别提示等信息由开发企业提供,仅供参考。
(七)本次申购项目支持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
(八)本公告中提及的未来科学城170.6平方公里范围指北至北六环,南至回南北路沿线行政村界,西至京新高速与昌平区界,东至昌平区界。(具体包括:沙河镇全域,史各庄街道全域,百善镇的六环以南区域,小汤山镇的六环以南区域,马池口镇的六环以南、京新高速以东区域,北七家镇除东三旗村、南七家庄村、燕丹村、歇甲庄村以外的其他区域)。具体范围详见附图(附件10)。
(九)本公告中提及的未来科学城东区10平方公里范围指北至顺于路西延、东至京承高速和昌平区界、南至七北南路、西至北七家镇中心组团东边界范围。具体范围详见附图(附件11)。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暂行办法》、《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京建法[2018]13号)、《昌平区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实施办法(试行)》(昌政发〔2021〕3号)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已在网上公示。绿地慧谷中心项目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gbII53OZys2l8WBKiOlGg,提取码:ldhg,未来融尚中心项目合同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jqi6r0vbfbb8BndMPuryQ,提取码:rswl,如对合同有修改意见,请反馈至开发企业邮箱,绿地慧谷中心:bqjgycqf@163.com,未来融尚家园:rswlai@163.com,最终以甲乙丙三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咨询热线:010-89712988(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监督电话:010-69707118(工作日9:00-11:30,13:30-18:00)
附件1:网上申购填报注意事项.doc
附件2:网上申购系统操作指南.doc
附件3:未来融尚、绿地慧谷项目情况特别提示.zip
附件4:未来融尚、绿地慧谷项目概况.zip
附件5:未来融尚、绿地慧谷项目房源表.zip
附件6:个人申请登记信息表.doc
附件7:单位申请人员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8:单位承诺声明.doc
附件9:单位联系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10:北京未来科学城170平方公里范围示意图.docx
附件11:北京未来科学城东区一期10平方公里规划范围.doc
北京市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