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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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23 01:04
原告不是必须要去被告所在地起诉。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是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或是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应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起诉,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