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梅州平远供电局2010年信息
公开年报
2010年,平远供电局在上级公司和梅州供电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电网公司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发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对广大电力用户的服务作用。现将2010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化信息公开机制。我局严格参照《广东电网公司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以及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内部审核流程等。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前提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自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始终将信息公开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执行上级统一部署的工作安排,遵循真实准确、规范及时、便民利民的原则,将供电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细致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出为民服务的作用。
三、双管其下促进信息公开。为提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我局采用两种方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贯彻国家电监会对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上发布供电企业基本情况、办理业务的程序及时限、供电质量和“两率”等七个方面的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更新。二是通过与主流媒体合作,加强与广大用户的沟通和互动。如局有关领导多次配合市局上梅州电台、电视台的“民生热线”、平远电视台“行分热线”等栏目,就广大用户关心的电网建设、安全用电、电力服务等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及时答复并解决广大用户的诉求。
2010年,平远供电局严格执行《广东电网公司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在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上,及时发布信息,积极主动收集各类信息,切实保障了广大电力用户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在保证信息及时性、准确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