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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递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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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川正兴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美震—销售策划部—120310—01

美震﹒瑞景时代项目DM投递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天津市川正兴宜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领之道广告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真诚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 总则

经甲乙双方的良好沟通及友好协商,甲方美震﹒瑞景时代项目DM投递服务事宜与乙方达成委托合作意向,并同意下列条款。

第二条 甲方权责

1. 甲方委托乙方投递的广告印刷品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2.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将 份美震﹒瑞景时代项目的广告印刷品交由乙方投递,除乙

方违约外,不得无故移交第三方。

3. 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价格及相应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但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时,甲

方不承担相应付款义务且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4. 甲方在乙方投递完毕并向甲方提交投递报告15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当次当批的投递费用。

如有连续投递操作应在第二次投递开始之前一次性支付第一次投递的全部投递费用。 5. 在连续投递操作中甲方未能按协议支付投递费,乙方有权拒绝进行第二次投递,且由此造

成的甲乙双方所有损失都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权责

1. 乙方负责将甲方印刷品广告按甲方确认的投递计划所规定区域的投递对象及数量进行投

递,不多投、不错投,保证投递到位率在98%以上。投递计划详见附件一。 2. 乙方按双方议定时间2012年3月14-16日进行投递操作,如遇特坏天气适当推迟投递并及

时告知甲方,如因甲方没按时交接印刷品则乙方不承担推迟投递的责任。 3. 乙方在投递完毕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投递报告及市场反馈信息。

4. 乙方只负责印刷品广告准确投递到位,不对广告效果做出承诺。 5. 乙方在投递工作进行时应按投递规定及广告管理条例进行投递,不得对居民住户造成干扰,

不得胡乱张贴,不得出现有损甲方公司或楼盘形象的言行和举动,否则乙方视为违约,并

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想乙方追偿。

6. 乙方在完成投递地点处以合理、适当、明显的方式标注记号,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以协

助甲方对投递工作的检查验收,因乙方标注记号不当、不清、不真实而影响甲方检查验收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 收费标准和付款方式

1. 合同金额:

该合同总金额为¥ 元整,即人民币(大写) 元整。该合同总金额及各另项价

格一次包干不再增减。

乙方自行承担纳税义务,并向甲方及时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足额正式有效,且乙方对其所开具真伪引起的全部后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务部门罚金和甲方往来出证费用等)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乙方无足额合法有效,甲方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理解并同意积极配合甲方对合法有效性的核实工作,因核实等甲方或乙方的财务手续问题延误付款,甲方不负违约和逾期付款的经济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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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乙方认为甲方有到期应付款时,应主动进行书面催告并取得甲方的确认,如未经乙方书面送达甲方到期应付款催告,甲方可不向乙方支付到期应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和逾期付款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从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主体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2. 付款方式:投递结束并经甲方对投递成果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支付终结

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未签订支付终结协议,甲方不予最终结算款项且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现场发生的各类结算文件或签证仅有签字或无甲方公章的为无效,对甲

方不构成任何法律效力,甲方未就此活动书面授权任何人员就任何事项作出承诺或签字。各类结算文件或签证须甲方盖公章后为认可的有效文件。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之一视为违约,被违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取协议赔偿,并有权单方终止协议。 1. 如乙方在投递工作中违反广告投递管理条例,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2. 甲方未能按协议一次性支付乙方投递费,从第90天算起每推迟一天,乙方加收投递费总额

的5‰为滞纳金。

3. 乙方投递员故意遗弃或撕毁甲方印刷品的,乙方按遗弃和撕毁印刷品部分成本的三倍予以

赔偿。甲方有权将三倍的赔偿金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合同款项不足抵扣的,乙方应继续向甲方赔偿。

4. 乙方投递员在回执报告中有弄虚作假的,乙方按弄虚作假部分投递费的10倍予以赔偿。乙

方投递实际到位率未能达到98%且在88%以上,甲方扣除当批印刷品投递费总额的30%;未能达到88%,甲方扣除当批印刷品投递费总额的50%,上述费用甲方均有权在付款时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投递当天由甲方指派专人跟踪抽查,以上投递结果均以甲方抽查结果为准。

5. 因甲方原因取消投递的,要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且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 6. 乙方未按甲方指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款项,乙方须

赔偿甲方为新指定第三方完成工作的超额差价损失。

7. 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不能外泄,一旦泄露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

施。如乙方因故意或过失等原因泄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本条约定仍然长期有效。

8. 本合同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违约行为,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合同签

定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9. 本合同签订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琛赢大厦15层。

10. 双方提供的电话、地址须真实有效,如因一方联系方式变更未能有效通知对方所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书(含附件共肆页)壹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到达终止日期,本合同自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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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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