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可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纠纷。根据《破产法》,破产企业的诉讼仲裁由管理人代表参与。债权表需提交核查,如无异议由确认,有异议可向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公司破产还能仲裁。如果关于企业破产的纠纷还未解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仲裁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
根据《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七项规定,企业破产,该企业作为债务人,即若发生了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的,由管理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第五十规定,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破产公司的仲裁程序:法律保障和解纷的有效途径
破产公司的仲裁程序是一种法律保障和解纷的有效途径。在破产情况下,公司面临着各种纠纷,包括债权益、合同履行等问题。通过仲裁,破产公司可以避免繁琐的诉讼程序,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仲裁程序具有保密性、灵活性和专业性的特点,能够为破产公司提供公正、中立的裁决。此外,仲裁裁决通常具有强制执行力,可以有效保护破产公司的权益。因此,对于破产公司而言,仲裁程序是一种可靠的法律手段,可以帮助其解决纠纷,维护合法权益,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结语
破产公司的仲裁程序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仲裁具有保密性、灵活性和专业性,可快速解决债权人、合同等问题。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保护破产公司权益。对于破产公司而言,仲裁是可靠的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推动破产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五十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