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叛乱、罪的构成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危害为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零四条
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人员、人民、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