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公司转让有债权债务的,需要提前通知公司债权人,要是债权人不同意公司转让的话,则可以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在公司进行转让后,公司原有的债务应由转让后的公司进行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