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甲方同意将岷县西城幼儿园土方开挖交由乙方施工,现就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岷县西城幼儿园开发区内。 二、工期要求:计划 天。乙方按照甲方进度要求,在不受自然灾害的前提下必须随时增加机械设备和人员,在甲方预定的时间内完成。若因乙方在因未按时完成,则单价每立方米下浮1元。
三、单价及要求:(该工程全部内运)
1、单价:连挖带外运14元/m,连挖带内运12元/ m。 2、要求:所有土方乙方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内。单价中已包含了所有土方堆方而乙方所发生的装载机二次倒运的土方的费用,确保所有土方堆放在院内,不发生任何外运。且包含了全部机械的进出场费,燃油费、修理费等一切费用。
四、工程费的计算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基坑边线尺寸及标高进行开挖,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超挖土方,甲方不予结算。按实际开挖工程量予以结算。(不增加松散系数)。
五、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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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20%周转金,六个月内(春节前)付至总工程的70%,明年上半年(2015年6月前付清所有余款。
六、安全责任:
因乙方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机械、人身伤害以及造成公共设施损失,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因甲方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该协议签字生效后,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