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要采用干式复写纸印制,手工开具的没有效力。
2、自行开具的纳税人,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开具《不动产》。
3、要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法律依据:《专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专用章;
(四)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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