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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发错货不承认违反了那条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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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2、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立3、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但是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4、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5、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当事人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但不被对方所接受,该合同不成立6、双方当事人均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而且双方当事人都没有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该合同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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