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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离婚的判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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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存在、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时,经过调解无效,应根据法律判决双方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包括实物分割、价金分割和价格补偿。实物分割是在不影响共同财产使用价值的前提下进行实际分割,价金分割是将无法实物分割的财产变卖并分割变卖所得,价格补偿是通过对共有物作价并支付一半作为补偿来获得该财产。

法律分析

如果依法认定夫妻一方存在、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经过调解无效,应当依法判决双方离婚。

财产分割的方式如下:

1、实物分割。所谓实物分割,不是将所有的实物财产都均等分割,而应该是在不影响共同财产的使用价值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实际分割,如粮食、现金等财产的分割;

2、价金分割。所谓价金分割,指的是将不可用实物分割的财产变卖,并将变卖取得的价金予以分割,比如一辆车、一幅画等;

3、价格补偿。对于不能用实物分割的共同财产,而夫妻一方想要取得该共同财产的,该方可以将共有物作价,并将作价的一半付给另外一方作为补偿,从而使得其获得该财产的方法为价格补偿,比如,家里唯一的座驾。

回答涉及到的

拓展延伸

对离婚判决的影响及相关法律原则

对离婚判决的影响及相关法律原则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行为可能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导致婚姻破裂。在离婚案件中,会考虑行为对婚姻关系的破坏程度以及对子女、财产等方面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原则,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对家庭稳定和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倾向于支持那些受行为影响较大的配偶。然而,具体的判决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量。因此,在离婚案件中,行为会被视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并且相关的法律原则将被运用来保护受影响方的权益。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存在、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经过调解无效,应当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在财产分割方面,可以采取实物分割、价金分割和价格补偿等方式。对离婚判决的影响及相关法律原则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会综合考量行为对婚姻关系和财产的影响,以保护受影响方的权益。具体的判决仍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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