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有下列情形的不在其列:
(1)用遗嘱或赠与所得而购买的房屋,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有证据证明买房的款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
(3)用“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购置房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