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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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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是:涉外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如果几个同级人民都有权管辖的,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审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第二十六条 几个同级人民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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