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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迁户口流程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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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跨省迁户口流程怎么走

1、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其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且准备落户申请书;

(2)带齐相应的资料到所在地村委会开准予迁入介绍信,然后到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审批;

(3)派出所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4)然后开具“户口迁移证”,开具新的户口本,完成落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跨省迁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跨省迁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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