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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和行车证丢了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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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和行驶证丢了的处理方法是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

驾驶证和行驶证丢了的,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其中驾驶证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行驶证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

驾驶证和行车证丢了办理所需的材料如下:

1、行驶证的补办:

(1)拿着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就是买车落户的时候发给你的一个绿色本子,全称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到车管所填写补办行驶证登记表;

(2)把证件和表格交给工作人员,并交10元的工本费;

(3)然后就等着拿新的行驶证了。一般都是当场就补办完毕的,大城市的也必须在15天补办完毕。

2、驾驶证的补办:

(1)拿着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到车管所或者大厅,填写一张申请补办驾照的表格;

(2)把证件、照片、申请表交给工作人员,然后交工本费;

(3)就等着拿新驾照了。城市级别小一些的,当场就可以把新驾照拿走。但像北上广这类的大城市规定是15天内必须办理完毕,并通知来取新的驾照。

综上所述,驾驶证、行驶证丢失要及时去办理补证,以免出现不好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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