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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安全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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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调动各镇、各园区做好电子商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各镇、各园区

  二、考核内容

  (一)电子商务培训工作;

  (二)电子商务示范村建设工作;

  (三)电子商务协会活动开展情况;

  (四)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五)电子商务统计工作;

  (六)电子商务招商工作;

  (七)电子商务日常工作情况。

  三、考核时间

  年底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统一安排。

  四、考核方式

  由县商务局依照考核实施细则,对被考核单位采取查阅台账与实地察看现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县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县目标考核办。

  五、分值设定与计分办法(100分)

  (一)电子商务培训工作(15分)。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制定培训实施方案(3分);完成培训任务(10分),包括现场确认及图片资料;建立培训台账(2分),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参培人员信息、培训课时、培训内容等。

  (二)电子商务示范村建设工作(15分)。依据20xx年各镇、各园区电子商务工作任务分解表,各镇、各园区制定各自示范村培育方案,现场考核培育效果。

  (三)电子商务协会活动开展情况(10分)。各镇、各园区电子商务协会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引领网商开展品牌创建、保护知识产权活动,争做诚信网商,做到无客户投诉。凡开展品牌创建、保护知识产权活动无效果或有客户投诉情况的酌情扣分。

  (四)重点指标完成情况(30分)。

  1.年内新增网店完成情况(15分)。其中:完成指标(10分);新增网店台账建设(2.5分);新增网店经营状况(2.5分)。未完成年内新增网店任务按百分比扣分,扣完10分为止;新增网店台账包括网店名称、网店网址、开店时间(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缺一项扣0.5分,扣完2.5分为止;新增网店网上交易量不得低于50%,网上交易量低于50%按百分比扣分,扣完2.5分为止。

  2.年内新增电子商务应用企业任务完成情况(10分)。未完成新增任务的按百分比扣分,扣完10分为止。

  3.网销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百分比扣分,扣完5分为止。

  (五)电子商务统计工作(10分)。次月2日前,各镇、各园区上报纸质电子商务统计报表(签字用印)及电子版至县商务局。每月3-4日,县商务局汇总上月情况后反馈各镇、各园区。依照汇总表情况予以评分,迟报一次扣3分,迟报或不报达3次以上,该项不得分。

  (六)电子商务招商工作(15分)。依照在电子商务平台及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产品、服务、物流、金融)等方面招引项目落地情况评分。

  (七)电子商务日常工作情况(5分)。依照各镇、各园区参与会议、宣传、培训及其他相关活动组织情况综合评分。

  六、附则

  本细则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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